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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上半年,国内旅游人数已达25.37亿人次,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.5%。旅游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中,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但是随着旅游热度的增加,旅游的维权问题也越来越受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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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2017年旅游消费体验式调查中发现,所有旅行线路中,提供旅游合同的仅为65%,相对偏低。而即便是有合同,不少合同中也存在问题,比如信息不完整,条款内容不规范,隐藏强制消费项目,交通、住宿和团餐标准不明确等,这些都可能在旅途中给游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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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
我们来看看王女士的经历。这是一段来自北京市消协2号调查员的电话录音。
王女士:“就是车跟船,如果说我们要是不坐,我们就游览不了这些东西,也影响咱行程?”
导游:“对对对,是这个意思。因为山区你要是不坐车,一是太远,再一个他不让你进,防火不让你进。”
在王女士所跟的团中,导游要求游客在团费之外,每人另行支付电瓶车费用以及游船费用,否则就会影响行程,这就是一种隐性的强制消费项目。
其实,这种情况并非个例,北京消协在调查中发现,66.67%的体验线路存在这种隐性的强制消费现象。除此之外,旅行社随意更改住宿标准、团餐标准、游玩路线的情况也很多见。
这份合同上写明的4荤4素,8人一桌。但是到了消费者的餐桌上,菜品不仅大打折扣,还变成了12人一桌。
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社会监督部陈凤翔主任告诉我们,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,或者方便您日后维权,旅行前签订合同就非常重要了。
陈主任介绍,合同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凭证,所以合同签订不明确,那以后的所有行程,甚至消费者的维权,都无从说起。
细心的消费者可能发现了,每家旅行社的旅游合同都是不完全一样的。那么作为没有这方面专业法律知识的消费者,我们该如何看好合同条款,以防受骗呢?
陈主任说,旅游合同的签署,因为它涉及的服务链比较长,涉及的服务经营者也比较多,一定要签署这种国家示范合同。
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旅游局,制定了《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》,这个示范文本,对于全部的行程内容,包括交通,住宿,餐饮,线路等都有详细的说明,同时明确了变更合同后的赔偿条款。因此我们签合同的时候,最好对照示范文本签署,这样就可以避免因合同不规范,内容缺失而造成维权困难了。不过,您千万别以为看好了合同条款就万事大吉了,一定要记得双方要在合同上签字。

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网络平台购买旅游产品,但一些网上旅游平台,仅提供电子旅游合同给游客,没有任何形式的签字程序。这样的合同会给您日后维权造成困难。
在旅游活动中,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了,可以通过录音、拍照、录像等方式进行取证,最好有同行的游客作为佐证,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,带上您的这些证据和旅游合同进行维权。